唱出人權 小地方音樂季
「拷秋勤」主唱在「小地方音樂季」熱力演唱 記者顏偉哲/攝 【記者顏偉哲/台北報導】什麼是「人權」?「人權」的意義為何?一群獨立音樂工作者,在「小地方」人權音樂季(Small Places Tour 2008),用音樂來傳遞人權的重要性。 「小地方人權搖滾音樂節」,是由「 國際特赦組織 」(Amnesty International)為紀念「世界人權宣言」六十週年,所發起的一項全球音樂串連行動。參與國家包括美國、加拿大與日本等四十多個國家。而「小地方」這個名詞,是取自「世界人權宣言」起草人之一的 愛蓮娜.羅斯福 (Eleanor Roosevelt),在一九五八年發表一篇名為「小地方」(Small Places)的公開演說,強調人人應從自家附近的小地方,開始推動人權保障。